刘勇律师亲办案例
毒品--依托咪酯
来源:刘勇律师
发布时间:2024-03-07
浏览量:116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法(2023)108号将依托咪酯列入毒品范畴,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国家规定管制的、没有医疗等合法用途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一般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处罚。

以上内容由刘勇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刘勇律师咨询。
刘勇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579好评数29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蒸湘北路49号龙泉幸福里二单元六楼
132-0307-1348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刘勇
  • 执业律所:
    湖南天戈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4304*********354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32-0307-1348
  • 地  址: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蒸湘北路49号龙泉幸福里二单元六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