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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三岁半归谁抚养

作者:邓仙  更新时间 : 2024-03-06  浏览量:34

导读:

离婚孩子三岁半归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抚养。离婚三岁半孩子抚养权的审理程序是一方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被告等。离婚孩子三岁半抚养权在协商一致下可以变更。

一、

离婚孩子三岁半归谁抚养

  离婚孩子三岁半归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抚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

离婚孩子三岁半抚养权纠纷的审理程序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其它。

三、

离婚孩子三岁半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

  在夫妻离婚后,如果任何一方或双方的情况发生显著变化,包括抚养能力的变化,都可以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抚养权的情况通常包括: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3.子女已满八周岁以上并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以及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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