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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上诉案件审理的程序有哪些

作者:郭光  更新时间 : 2024-03-05  浏览量:31

  一、民事上诉案件审理的程序有哪些

  1、审理前的工作。第二审法院在收到第一审法院报送的上诉案件的上诉状、答辩状、全部案卷和证据后,开庭审理前应当组成合议庭,审阅案卷,询问当事人、证人,进行调查。

  2、审查上诉案件的请求范围。第二审法院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应进行审查。

  3、上诉案件的审理方式。两种方式:开庭审理和不开庭审理。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以不开庭为例外。

  4、上诉案件的调解。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可根据自愿、合法原则主持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一经合法送达,即与终审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审法院的判决及视为撤销。

 民事上诉案件审理的程序有哪些 

  二、民事案件的上诉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对于民事案件的上诉必须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的,有权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对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对裁定的上诉期限为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上诉期间从判决、裁定送达后的第二日开始计算,当事人分别接受裁判文书,裁判文书送达时间不一致的,以各自收裁判文书的时间分别起算。

  三、民事诉讼法关于上诉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次日起算。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民事上诉案件审理的程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总结一下,在民事上诉案件中,审理的程序一般分为四步,也就是审理前的工作、审查上诉案件的请求范围、上诉案件的审理方式还有上诉案件的调解这四种。另外,其实上诉也是有一定的期限限制的,比如不服判决的,要在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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