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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时间多久有效
来源:何桂山律师
发布时间:2024-02-26
浏览量:20

  一、担保时间多久有效

  分三种情况,如果担保合同里面有约定的担保期限,那么就按约定的期限来,如果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担保期限,那么从约定的还款期限之日起担保期限是六个月。另外一种特殊情况就是担保合同里写明担保人担保至债务人还清债务为止,这种情况属于约定不明,那么这种情况下,担保就是从约定的还款期之日起担保期限是两年。

  我国《民法典》规定: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担保时间多久有效 

  二、反担保抵押的抵押率如何计算

  1、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现值的确认以取得土地实际支付的金额为计算依据,抵押率最高不得超过70%;

  2、以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共同抵押的,若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方式的,抵押率不超过70%,若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方式的,抵押率不超过50%;

  3、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产为抵押的,抵押率不超过50%,以个人商用房和非城区或非主要镇区的个人住房抵押的,抵押率不超过60%;

  4、在建工程抵押率不超过50%;

  5、通用机器设备的抵押率不超过30%;

  6、汽车、船舶、民航等运输设备抵押的,一手消费类抵押率不超过60%,一手营运类和二手消费类抵押率不超过50%,二手营运类抵押率不超过40%;

  7、用材林、薪炭林、经济林与林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的,抵押率不超过70%。

  三、抵押担保的债权的范围

  包括延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债权、利息、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如果有特殊情况,担保的范围应当依合同约定确定。

  1、延迟利息。指由于债务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2、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

  3、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4、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5、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担保期间多久有效是要分情况考虑的,比如说有约定期限就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话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执行。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担保时间多久有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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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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