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春律师亲办案例
当承租人碰到了行政征收或拆迁
来源:王春春律师
发布时间: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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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租赁房屋(厂区)被政府部门征收和拆迁,造成的损失能否得到补偿、如何补偿?本文结合笔者近期接触的实际案例,对此类情形进行概略分析。

一、相关法律法规和判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从该条规定中可以看到,其中的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等均与承租人直接相关,且有些厂区建筑物本身都是承租人自行出资建设的,承租人的合法利益理应得到保护。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判例精神,拆除房屋的行为对无过错的承租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应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损害发生或予以补偿。

二、应对措施

若承租期内承租房屋(厂区)被征收、拆迁,但承租人并未收到补偿,则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置。如租赁协议中有约定,则要求出租人按照协议约定予以补偿。若协议未就该事项进行约定,则承租人需向征收、拆迁主管部门了解具体情况,查明是政府机关未按规定给予补偿,还是已补偿但直接向出租人支付了。若是前一种情况,可以考虑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解决。若是后一种情况,则可以向出租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请求政府部门组织调解并施压出租人返还补偿款。若政府部门在其中存在过错行为,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政府机关直接对承租人进行补偿。

三、注意事项

1、重视租赁协议的约定。承租人在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对租赁期内承租房屋(厂区)被征收、拆迁时,承租人获的补偿的标准、金额等内容进行明确约定,这样就为后续维权提供了依据,也能够较大程度避免后续和出租人之间产生争议。

2、重视保留、收集相关证据。保留好承租人装修房屋、建设厂区等过程中支出凭据,对因征收、拆迁产生的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计算,对与相关机构、人员沟通的过程进行留证。

3、多策并举追讨补偿。除了采取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之外,可以利用媒体帮助、12345热线投诉、信访部门反映等多种方式,争取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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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王春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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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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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0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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