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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属于骗婚罪,骗婚罪怎么处罚

作者:郭庆梓  更新时间 : 2024-02-19  浏览量:43

骗婚罪是指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实施骗婚行为诈骗的财物价值达到三千元以上的,就构成诈骗罪,应当立案追诉。

一、女方什么情况算骗婚

一般意义上的女方骗婚常见的表现形式如下,要根据具体的情形来认定和处理:

1、婚前隐瞒疾病、精神病。

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后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2、婚前隐瞒个人真实情况;

3、故意隐瞒婚史;

4、婚后携款失踪、离家出走;

5、婚后与他人同居,转移夫妻财产;

6、索取获得彩礼后,无共同生活。一般这种情形如果一方还是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只是借婚姻索取了较多的彩礼,则不能按骗婚处理,只是按照习俗给付彩礼,不构成骗婚,法律规定以下三种情形男方可要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又离婚,期间确未共同生活;

3)双方已经离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7、以结婚为诱饵,诈取对方的财物。

上述涉嫌借婚姻骗财的情形,要准确把握,区别不道德婚姻还是诈骗犯罪,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判断:

1)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

2)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为了掩盖诈骗事实,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为人有时也会将骗取的钱财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钱财在实质上仍被行为人个人控制和支配;

3)从骗取的财产的所有权上看,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4)案发后,参考被害人的态度,司法机关可能会考虑是否有追诉犯罪的必要,以达到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5)在实践中,男女双方领取了结婚证,如果只是女方家庭意识淡薄,对婚姻不负责任等,导致两人无法共同生活的,不宜定性为骗婚。

骗婚构成诈骗罪的处罚如下:

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中,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上述“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具体数额标准要看当地规定。

不涉及骗财、重大疾病隐瞒的欺骗情形,一般不构成骗婚,也不属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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