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建芳律师亲办案例
刑事拘留决定书有什么作用
来源:翟建芳律师
发布时间:2024-02-19
浏览量:30

  一、刑事拘留决定书有什么作用

  《拘留通知书》的主要作用是告知犯罪嫌疑人家属,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某项罪名被刑事拘留,及拘留的地点。

  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

  (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二)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

  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对没有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家属没有收到《拘留通知书》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除了有极少数公安干警办案不规范外,还是以犯罪嫌疑人提供的邮寄地址不详或是不肯提供实际居住地址造成无法通知的情况居多。

  故遇到此种情况,最好主动和公安机关联系,要求不要邮寄《拘留通知书》,而是由你或犯罪嫌疑人的亲属直接去公安机关签领,一般情况下,只要能证明系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或朋友,公安机关会同意这一正当要求。

刑事拘留决定书有什么作用

  二、关于刑事拘留书的注意事项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在三十日内不能查清提请批准逮捕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留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提请批准逮捕。

  可以根据《拘留通知书》上载明的犯罪嫌疑人羁押的开始时间,大致判断出犯罪嫌疑人的批准逮捕最后截止期限。

  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在此审查期限内,公安机关必须作出以下决定之一:

  (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三)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

  (四)撤销案件,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需要予以行政处理的,依法处理。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刑事拘留决定书有什么作用”相关内容了。希望大家这些内容可以帮助到您。若是拘留犯罪嫌疑人后被撤销案件,那就还会给一份释放证明。当你收到拘留决定书时不要慌,如果真的犯罪了自首和悔罪都会对量刑有影响。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向我们找法网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以上内容由翟建芳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翟建芳律师咨询。
翟建芳律师专职律师
帮助过0好评数0
平凉市南门十字兴泰广场A座11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翟建芳
  • 执业律所:
    甘肃璞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6208*********113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甘肃
  • 地  址:
    平凉市南门十字兴泰广场A座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