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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条件和结婚手续有哪些

作者:王安春  更新时间 : 2024-02-19  浏览量:30

  一、什么是婚姻

  婚姻,泛指适龄男女按照婚姻法在经济生活、精神物质等方面的自愿结合,并取得法律、伦理、医学、政治等层面的认可,双方共同生产生活并组成家庭的一种社会现象。形成人际间亲属关系的社会结合或法律约束。根据观念和文化不同,通常以一种亲密或性的表现形式被承认,以婚礼的方式来宣告成立。结婚的原因很多,如法律、情感、经济、精神信仰、社会、个人生活、生理心理的需要。通常,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基础和根据。双方家长称“亲家”或“姻亲”。

结婚条件和结婚手续有哪些

  二、结婚条件

  结婚条件是指婚姻成立必须具备的要件。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条件包括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

  (一)积极条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有配偶者;

  (二)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只进行了原则规定,没有具体列举。《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符合上述条件的,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结婚的手续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不准许委托亲友、父母、兄妹、律师和其他人代理进行申请结婚登记。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爱情,缔结婚姻是非常神圣庄重的仪式。当你符合法定的结婚的条件,履行完法定的结婚的手续,就是属于合法的夫妻,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结婚条件和结婚手续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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