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定和律所律师主页
云南定和律所律师云南定和律所律师
181-8715-6062
留言咨询
云南定和律所律师亲办案例
买入股合同怎么写
来源:云南定和律所律师
发布时间:2024-02-17
浏览量:2365

  一、买入股合同怎么写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诚信、协作、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特立此协议。甲乙双方均按以下条款,执行职责,履行义务。

  甲方于 年 月 日独立投资于大庆市让胡路区北方市场 号一家美发店。营业面积 平方米,店名,地理位置优越,发展潜力巨大,升值空间无限。

  由于甲方发展需要并应乙方诚恳请求。经双方同意,甲方授权乙方入股本店。

  入股方式:

  1、甲方投资 元总资产,资产拥有权、转让权、决策权的一切权限始终归甲方所有。

  2、甲方投资 元总资产为原始股(已签订合约当日为准)共计 股。乙方加入不列入原始股,依入股基数为投资风险股,原始股始终归甲方所有,投资股只能作为投资可与甲方分享纯利润分红不享有资产占有权。

  3、乙方一次性投资交纳投资股股金 元给甲方授权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为甲方投资股股东,乙方在此期间可享受与甲方每月纯利润 %分红。享受相应权益、承担相应义务、同时承担股东责任。股金甲方将永远不返还予乙方。

  4、乙方在享有此期间纯利润 %分红同时必须承担每笔店内后期投入流动资金 %(如:店内重大活动、基础建设、等一切相关费用)

  5、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相应权益:

  可享有每月纯利润分红,享受纯利润分红同时可享受独立业绩提成,经甲方授权可享有对店内的管理权及监督权,经甲方授权同意后可享有对店内的执行权和日常工作处理权,对甲方有监督、建议权。

  6、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的相应义务: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协助店内落实各项措施。全力保障店内正常运营,完全配合甲方执行工作,每月账务有甲方保管、监管。每月核单后签字分红。

  7、红利分配:每月 日为红利分配日,每月总营业额扣除所有相应费用,在扣除(折旧费以三年计算总则)是当月纯利润。

  8、禁止行为: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间与任何个人或团队在本店周边5公里范围做与甲方业务相竞争工作,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活动。

  9、违约责任: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及时支付流动资金,若指定时间内资金不到位,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对其损失进行赔偿或以减少其持股比例赔偿。

  10、其他事项:本协议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合作事宜,作出书面建议。本协议期满后不影响双方以存劳动关系。本协议为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上规定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修改。

  其他约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公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二、技术入股

  技术入股是以技术人员的知识或知识产权、技术诀窍、设备、工厂厂房等作为资本股份,投入合资经营或联营企业,从而取得该企业的股份权的一种行为。技术入股和资本入股一样享有按股份比例对企业所有权和按股分红的权利。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一般不是根据股份比例的大小承担,而是由各方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科委《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政策的出台,客观上已经为技术成果的价值化提供了良好的前提,其有利于提高技术出资人的入股积极性,并且能够有效调动技术出资人积极实现成果的转化。但是,技术成果的出资入股不同于货币、实物的出资,因为技术成果并不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实物,要发现其绝对真实价值相当困难,而且对其过高过低的评价,均会损害出资方的利益,引起了各种纠纷。

  三、技术入股应当遵守什么样的程序

  《公司法》第27条、第28条对于非货币出资有明确的相关规定,技术出资应当同样适用,即评估作价+依法转让。

  专利技术相对容易操作,有比较明确的权属登记凭证,评估作价更加客观,转让程序一般也有明确的转移登记手续。但实践中可能存在更多的情况属于非专利技术出资。非专利技术不论在权属凭证、转移手续上存在一定的模糊度,无法像专利技术那样明确。但即使如此,评估作价+依法转让的手续是必不可少的,除此之外,需要全体股东对于用于出资的非专利技术有一个协商一致的认知,包含但不限于技术的方案描述、权利主体、应用价值及价值增减如何应对等。

  从实际使用的角度,非专利技术无法将相应登记证书转移至公司名下,就需要公司在研发生产过程中实际使用相应技术,实际使用的过程性证据应当妥善保存。

  综上,通过学习上述知识我们可以知道,投资合同需要注意的地方挺多的,一份好的投资合同能帮我们省去不少的麻烦。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你带来关于买入股合同怎么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以上内容由云南定和律所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云南定和律所律师咨询。
云南定和律所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3130好评数179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欣都龙城5栋4708
181-8715-6062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云南定和律所
  • 执业律所:
    云南定和律师事务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31530*********106W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云南
  • 咨询电话:
    181-8715-6062
  •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欣都龙城5栋4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