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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未婚证明的主要用途有哪些

作者:刘琬琳  更新时间 : 2024-01-31  浏览量:54

  一、办理未婚证明的主要用途有哪些

  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未婚证明用途:

  1.在买房子需要贷款的时候需要买房人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2.在参加婚姻介绍所或者是报社举行的相亲活动时,需要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3.买房、出国、迁户口等,单身居民的各类活动均须有一纸“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办理未婚证明的主要用途有哪些

  二、未婚证明可以代办吗

  根据我国现行的婚姻登记办法,公民办理婚姻登记时(含办理未婚证明),均需当事人亲自到场,如确实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需委托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须出具经司法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公证书及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材料齐全,一般是当场受理、当场办结。未婚证明委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现婚姻状况、出证事由、授权“受委托人填写声明书”,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落款:签名,签署日期。涉外委托中委托书为外文书写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件。所以,未婚证明是可以代办的。

  三、未婚证明办理得手续

  未婚证明包括对未婚、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等三种婚姻状况进行证明。

  1、当事人属于未婚状态的,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

  2、属于离婚状态的,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离婚证件原件;

  3、属于丧偶状态的,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原配偶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或户口上有标注)。

  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需当事人亲自到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申请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其实办理未婚证明只要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就可以到民政局开具了,手续并不是繁杂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带来的,关于“办理未婚证明的主要用途有哪些”的解答。一般在购买房产的时候才会需要开具未婚证明也就是单身证明,因为要是此时购房者已经结婚的话,那就会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因此才需要开具未婚证明。

以上内容由刘琬琳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刘琬琳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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