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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后工资如何发放
来源:薛雯雯律师
发布时间:2024-01-26
浏览量:25

导读:

劳动合同解除后工资的发放方式是在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即可,同时应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解除劳动合同一年内仲裁有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一、

劳动合同解除后工资如何发放

  劳动合同解除后工资的发放方式是在办结工作交接时一次性付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

解除劳动合同多久仲裁有效

  解除劳动合同一年内仲裁有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而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

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怎样办

  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的处理方式是:

  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2.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分别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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