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子兴律师主页
杨子兴律师杨子兴律师
180-0635-3434
留言咨询
杨子兴律师亲办案例
高利贷标准的具体要求是什么意思
来源:杨子兴律师
发布时间:2024-01-25
浏览量:135

导读:

高利贷标准的具体要求是利率超过合同订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高利贷到期时,如果债务人不按时还款,那么债权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但不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利息。

一、

高利贷标准的具体要求是什么意思

  高利贷标准的具体要求是利率高于法定最高利率的贷款,法律禁止高利贷,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根据法律规定,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这个标准的,即属于高利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

高利贷到期不还怎么办

  高利贷到期不还时,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主张超出规定的利息。借贷合同的利率是属于国家规定范围内的话你就得偿还所有本金和利息,贷款是最高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以上,如果超过这个数的话你起诉法院到时候法院会根据你们的贷款利率判决本金和国家允许之内的利息,剩下的不用偿还。


三、

暴力催收高利贷犯罪吗

  找法网提醒您,暴力催收高利贷是一种犯罪行为。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身非法放贷行为就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催收非法债务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以上内容由杨子兴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杨子兴律师咨询。
杨子兴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713好评数13
  • 办案经验丰富
  • 咨询解答快
湖南路西安交大科技园7号楼4楼 摩天轮东临 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
180-0635-3434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杨子兴
  • 执业律所:
    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715*********988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80-0635-3434
  • 地  址:
    湖南路西安交大科技园7号楼4楼 摩天轮东临 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