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缴纳鉴定费的途径是,由鉴定机构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则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则由提出鉴定申请的人支付。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是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等。
一、
鉴定费用缴纳途径: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的,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二、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
2.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3.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4.会诊意见;
5.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6.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等。
三、
医疗事故的鉴定流程应该如下进行:首先由双方当事人报卫生行政部门或共同协商向医学会申请鉴定,随后医学会应当及时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送达移交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规定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的,直接送达双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