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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钱不还怎么办怎么样使用法律手段
来源:陶长喜律师
发布时间: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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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朋友借钱不还的处理方法是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催告对方偿还。如果使用法律手段的,则行为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会将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被告。

一、

朋友借钱不还怎么办怎么样使用法律手段

  朋友借钱不还的处理方法是:

  可以与之协商,商量延期还款或者分期还款,合理催告,如仍不还款,可以向法院起诉。

  使用法律手段的程序是:

  1.立案受理:原告需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如果符合条件,法院将予以受理,并在七日内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

  2.庭前准备:法院将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其他法律文书。被告应诉后,原告也应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

  3.开庭审理:开庭审理过程中,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然后法官会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进行询问。法庭调查后,可能进入辩论阶段,双方可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质证。

二、

朋友借钱不还使用法律手段的材料

  1.起诉状,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身份,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2.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

  3.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欠条、借款合同等;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5.其它。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

朋友借钱不还使用法律手段的费用什么时候交

  朋友借钱不还使用法律手段的费用在接到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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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陶长喜
  • 执业律所:
    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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