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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危险物质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细节规定
来源:黄劲律师
发布时间: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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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盗窃危险物质罪的量刑标准有的细节规定是对行为人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如果行为人盗窃危险物质情节严重,最高会被判处死刑。盗窃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是故意等。

一、

盗窃危险物质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细节规定

  盗窃危险物质罪的量刑标准有的细节规定: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数量达规定最低数量标准5倍以上的、盗窃、抢夺军用枪支、盗窃、抢夺手榴弹的、盗窃、抢夺爆炸装置,危害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

盗窃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盗窃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4.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危险物质的行为。


三、

盗窃危险物质罪法院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在立案受理后一般会在二个月内作出判刑处罚。《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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