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婵娟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4-01-22 11:31 浏览量:56
导读:
离婚案件婚前财产未公证不需要分配,因为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案件婚前财产未公证,进行公证的流程是准备相关材料,去公证处提交,公证处进行审查,出具公证书。
一、
如果婚前财产没有公证离婚的,仍然是属于一方个人所有,不会参与到离婚分割。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
1.准备资料:包括身份证明、财产所有权证明、协议书等;
2.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审查材料,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
4.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5.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三、
离婚夫妻财产协议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