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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既遂的刑罚如何确定
来源:张国权主任律师
发布时间:2024-01-22
浏览量:41

导读:

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既遂的刑罚是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造成的后果判处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构成要素是主体为一般主体等。

一、

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既遂的刑罚如何确定

  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既遂的刑罚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是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

  《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构成要素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期货交易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并且传播对证券、期货交易有影响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为故意。

三、

证券交易中发现了证券违法行为应该如何举报

  在证券交易中发现了证券违法行为,应该及时向证监会举报。证监会将对举报内容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进一步调查,如果证实存在违法行为,将对违法行为主体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六十八条 股票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受到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管和处罚,并可以被查询、公告:

   (一)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或者利用虚假信息进行证券交易;

   (二)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

   (三)操纵证券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四)其他违反本法、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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