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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二手房过户中遇到的纠纷
来源:倪兰花律师
发布时间:2024-01-17
浏览量:54

导读:

处理二手房过户中遇到的纠纷的办法包括当事人进行和解;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二手房办理过户需要的材料包括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房屋的买卖合同等。

一、

如何处理二手房过户中遇到的纠纷

  可以通过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四种方式处理。双方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

二手房过户须备材料

  提醒您,二手房过户须备材料为:

  1.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

  2.过户登记申请书;

  3.二手房买卖合同;

  4.房屋产权证;

  5.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6.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三、

二手房过户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二手房过户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注意双方当事人的信息是否属实;

  2.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确;

  3.注意房屋质量是否合格、与合同要求是否一致;

  4.注意是否存在定金不退的霸王条款;

  5.注意房屋是否被限制交易或已列入拆迁范围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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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倪兰花
  • 执业律所:
    湖南弘一(衡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副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430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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