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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如何使用好保险这个财富管理工具?

作者:李晓娟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4-01-17 09:58 浏览量:330

现在的婚姻不稳定是社会共识,有保险意识的会考虑购买保险,一方面给家庭配置保障,另一方面可以防范婚姻风险。

根据《八民会议纪要》第4条的精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夫妻共同财产投保,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为夫妻一方,离婚时处于保险期内,投保人不愿意继续投保的,保险人退还的保险单现金价值部分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的,投保人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

由此可见,如果在婚后投保,离婚时保险单现金价值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投保,防范婚姻风险的话,怎么投保比较好呢?

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选择前几年保险单现金价值比较低的人寿保险,这样即使夫妻感情破裂,因为离婚时保险单现金价值比较低,投保人只需要支付对方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作为补偿就可以继续维持保险合同效力。这个时候,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要比当时支付的保险费要低。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夫妻关系已经破裂或者已经分居的情况下投保,在诉讼离婚时,法院可能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交纳的保险费的金额来分割,而不是分割现金价值。

 

婚内保险怎么买是现在社会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如何防范道德风险的同时保障自己的利益,您可以咨询专业婚姻家庭律师,给您更清晰的财富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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