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夫妻离婚打官司需要准备的法律证据主要包括双方婚姻关系的证据、感情破裂的证据、共同财产的证据等。夫妻离婚打官司的审理期限一般是三个月或者六个月。
一、
离婚官司需要的证据如下:
1.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据;
2.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3.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更适宜的证据;
4.证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5.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证据。
二、
找法网提醒您,夫妻离婚打官司审理期限是三个月或六个月左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
夫妻离婚打官司不一定判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