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忠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调解书生效后的法律效力有哪些规定
来源:华忠律师
发布时间:2024-01-15
浏览量:34

导读:

离婚调解书生效后的法律效力有结束案件,确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等,如果双方在离婚诉讼中达成调解一致意见的,则根据调解的结果结束诉讼程序。离婚调解书发生效力后,双方双方达成离婚合意的,则不用再办理离婚证。

一、

离婚调解书生效后的法律效力有哪些规定

  离婚调解书生效后的法律效力有以下规定:

  1.结束诉讼程序

  法院调解生效后,说明人民法院最终从法律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结束了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结果,不经审判监督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变更或作出与原调解相抵触的裁判。

  2.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法院调解生效后,不得再行起诉,但是调解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撤诉的离婚案件等几类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除外。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或上诉人民法院非经法定程序也不得撤销调解书和改变调解书的内容。

  3.一定程度的强制执行力

  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调解书,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

离婚调解书生效后还要办理离婚证吗

  法院调解离婚后一般不需要再办理离婚证。法院给调解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发放离婚调解书之后,离婚当事人双方就意味着正式离婚了,双方不再是夫妻关系。该调解书就是双方离婚的证明,不需要再到婚姻机关办理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

离婚调解书生效后可以反悔吗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调解书生效后不可以反悔。在没有签字之前,当事人如果对离婚调解书反悔的,可以继续审理。在签字之后,离婚调解书已经发生效力,当事人不可以再反悔。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以上内容由华忠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华忠律师咨询。
华忠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474好评数239
  • 服务态度好
扬州市扬子江中路438-1号天地大厦
139-5271-0001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华忠
  • 执业律所:
    江苏禾尔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10*********705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江苏-扬州
  • 咨询电话:
    139-5271-0001
  • 地  址:
    扬州市扬子江中路438-1号天地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