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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来源:董补民律师
发布时间:2024-01-04
浏览量:572

劳动者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枷锁,员工在以下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结语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终身制"。劳动者千方百计想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先要弄清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问题。如果遇到一些用人单位设法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劳动者要注意维护好自己的劳动合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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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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