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晓静律师主页
曹晓静律师曹晓静律师
139-1124-7365
留言咨询
曹晓静律师亲办案例
结婚前父母出首付购买的房子离婚时要分给对方吗
来源:曹晓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3-12-27
浏览量:807

很多父母为子女考虑,出钱给子女出资购房,那么在结婚前一方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将来离婚的时候,房子需要分吗?

根据司法实践,婚前一方父母首付出资购房,根据房屋登记的情况不同,离婚时房子的处理方式也不同:

    一、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房产取得的时间是结婚前,房产应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由双方分割,分得的数额需要根据结婚时间的长短、贷款金额的多少、还款金额的多少等情况确定。

二、登记在对方名下。这种情况下,需要确定购买房产登记在对方名下时的情况。

1、如果对方有书面协议、微信短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能够证明另一方父母的出资是赠与给自己,则全部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用再返还出资款。

2若不能证明系赠与的情形,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分割,分割比例应当考虑出资来源,父母出资一方应当适当的多分,或者由夫妻双方平均分割,该方父母出资部分作为双方的共同债务,由双方承担。

司法实践中,能够认定赠与性质的案件很少,一般会认定出资部分属于借贷性质,由该方返还给对方父母。

    三、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双方分割。对于父母出资款的性质,若没有书面协议、微信短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不能认定存在赠与的情形,则应属于夫妻对父母的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另外,在司法实践中,也有法院不考虑父母出资的债务,在确定分割比例时会适当的考虑出资的因素,出资一方应当适当的多分份额。

    在离婚诉讼中,若是产权人一方提出离婚,则可以自行整理相关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票据、支付房款记录等,相对比较容易;若是另一方提出离婚,不能取得相关证据材料的,可以申请法院调取房屋登记信息以及银行还贷记录等材料。

    律师提醒:

    父母出资购房的性质比较难以认定,若双方能够协商一致,最好签署书面的协议,明确出资的性质。

在离婚案件中,不同法院对于父母出资购房的出资款的性质认定不统一;另外,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情况也不同,因此,类似的案件审判的结果却大不相同。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到房产的问题时,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梳理案件情况,提供专业的帮助。


以上内容由曹晓静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曹晓静律师咨询。
曹晓静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4079好评数112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
139-1124-7365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曹晓静
  • 执业律所: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569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北京-北京
  • 咨询电话:
    139-1124-7365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