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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限期有何规定
来源:李艳律师
发布时间: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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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租赁合同限期有的规定是租赁合同限期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但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法院作出判决的时间是三个月至六个月左右。

一、租赁合同限期有何规定

  租赁合同限期有的规定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租赁合同限期,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法院多久作出判决

  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会在三个月内判决。


  律师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三、租赁合同成立要件

  租赁合同成立需要具备如下要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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