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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实际履行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的影响显著轻微的不认为合同无效
来源:耿正义律师
发布时间:2023-12-22
浏览量:1068

强制性规定虽然旨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但是合同的实际履行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的影响显著轻微,认定合同无效将导致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失公平公正。显然,这是比例原则在民法上的具体运用,也与《刑法》第13条关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因为“举重以明轻”,行为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下可以不认为构成犯罪,自然也可以认为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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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耿正义
  • 执业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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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311201810044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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