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规定虽然旨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但是合同的实际履行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的影响显著轻微,认定合同无效将导致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失公平公正。显然,这是比例原则在民法上的具体运用,也与《刑法》第13条关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因为“举重以明轻”,行为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下可以不认为构成犯罪,自然也可以认为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