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仁国律师亲办案例
夫妻离婚时的债务应如何处理好
来源:李仁国律师
发布时间:2023-12-20
浏览量:54

导读:

夫妻离婚时的债务处理的方法是区分债务的属性,如果属于共同债务的,则双方可以用共同财产进行偿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伪造债务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

一、

夫妻离婚时的债务应如何处理好

  夫妻离婚时的债务处理方式是:

  应确认该债务的性质。如果认定是个人债务,则由债务人自行处理。如果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先由夫妻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

夫妻离婚时伪造债务怎么办

  离婚一方伪造债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

假离婚逃避债务的后果

  1.强制与教育相结合。对于执行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执行人员应采取强制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

  2.迳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于通过行政程序协议离婚的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迳行对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

  3.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认定其行为无效。通过诉讼程序办理的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这类案件虽然履行了离婚手续,但在财产分割上明显不合理,有财产一方不承担债务,而无财产方却承担全部债务。对这类案件,我们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确定被执行人与财产证照持有者共同偿还债务。


以上内容由李仁国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仁国律师咨询。
李仁国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90好评数66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湖北省恩施市市民之家旁边汇通广场3号3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仁国
  • 执业律所:
    湖北夷水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228*********553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湖北
  • 地  址:
    湖北省恩施市市民之家旁边汇通广场3号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