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元律师
胡锦元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刑事案件 合同纠纷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知识产权 医疗纠纷 房产纠纷 保险纠纷 行政纠纷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35-5673-5255

接听时间:08:00:00-22: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岳阳律师 > 平江县律师 > 胡锦元律师 > 律师文集

醉酒之危险驾驶刑事(2023)

作者:胡锦元  更新时间 : 2023-12-19  浏览量:60

二高二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意见的通知

高检发办字〔2023〕187号

施行:2023年12月28日

(办案实用精选)全文突显---(宽-简-严-快)

第四条 (讲不立案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显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刑诉法和本意见的规定决定是否立案。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予立案

第八条 (讲录音录像

公安机关提取、封装血液样本过程应当全程录音录像

鉴定机构应当对血液样品制备和仪器检测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第十二条 (讲不追刑责

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具有本意见第10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照刑法第13条、刑诉法第16条的规定处理:

(一)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的;

第十四条 (讲不判缓刑

对符合刑法第72条规定的醉驾被告人,依法宣告缓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一)造成交通事故致他人轻微伤或轻伤,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

(二)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未赔偿损失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逃逸的;

(四)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

(五)血液酒精含量超过180毫克/100毫升的;

第二十二条 (讲快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醉驾案件,一般应当适用快速办理机制:

(一)现场查获,未造成交通事故的;

(二)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没有争议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的;

(四)不具有刑诉法第223条规定情形的。

第二十三条 (讲快办期限

适用快速办理机制办理的醉驾案件,法、检、公一般应当在立案侦查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工作

以上内容由胡锦元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胡锦元律师咨询。

胡锦元律师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刑事案件 合同纠纷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知识产权 医疗纠纷 房产纠纷 保险纠纷 行政纠纷

手  机:135-5673-5255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