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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怎么认定的

作者:易明勇  更新时间 : 2023-12-19  浏览量:40

导读:寻衅滋事罪认定的方法是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具体要件包括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是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罪适用缓刑的条件是犯罪情节较轻、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等。

一、寻衅滋事罪怎么认定的

  寻衅滋事罪认定的方法: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


二、寻衅滋事罪适用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寻衅滋事罪中的强拿硬要是指什么?

  寻衅滋事罪中的强拿硬要是指强迫的拿他人的东西。寻衅滋事罪中的“强拿硬要”具有犯罪的事实、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应定为情节严重:


  1.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


  2.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以上内容由易明勇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易明勇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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