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利朋律师主页
路利朋律师路利朋律师
138-0379-0306
留言咨询
路利朋律师亲办案例
合同违约责任单方终止后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路利朋律师
发布时间:2023-12-19
浏览量:37

导读:

合同违约责任单方终止后的处理方式应该是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相应责任义务,若是合同当中没有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便按照因合同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计算。

一、

合同违约责任单方终止后应该如何处理

  单方终止合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

是否有最高限额约束价款合同违约金

  价款合同约定违约金是不存在最高限额的,法律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但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

可否同时使用合同违约定金和违约金

  定金和违约金条款不可以同时适用。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也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但是出现违约行为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责任承担方式。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以上内容由路利朋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路利朋律师咨询。
路利朋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998好评数18
  • 咨询解答快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都路区九中段61号东方新鼎大厦5楼
138-0379-0306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路利朋
  • 执业律所:
    河南松盛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103*********090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河南-洛阳
  • 咨询电话:
    138-0379-0306
  •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都路区九中段61号东方新鼎大厦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