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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作者:刘晓强  更新时间 : 2023-12-18  浏览量:55

导读:

合同变更的常见情形主要是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并且变更的合同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变更;等等。

一、

合同变更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合同变更的情形如下:

  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糊的,否则,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为可能;不可抗力必须达到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程度,才能作为变更合同的理由。

二、

合同变更后的法律效力都有什么

  合同变更后的法律效力都有:

  1.合同变更后,变更部分失去法律效力;变更部分在变更程序完成后产生新的债权债务。

  2.合同变更原则上对未来有效,不存在追溯问题。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变更而失去法律依据,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

  3.合同变更,在原合同关系存在的前提下,变更部分不超过原合同关系的,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债权的所有利益和缺陷继续存在,但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未经担保人或物理担保人同意,保证无效;物理担保不低于扩大的债权价值。

  4.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三、

合同内容变更包括什么

  合同内容变更包括合同的数量、价款、履行期限等。

  合同变更指的是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对合同进行变更,合同变更必须经过必要的批准、登记的手续,手续齐备方可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就变更合同内容协商一致后,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必须依照规定相关手续才能发生变更的效力。

  主合同当事人可以经协商一致而变更主合同内容,此种变更得到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应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保证责任;此种变更未得到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仍应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但不应超过保证人对原合同所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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