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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无法负担抚养费如何应对法律困境

作者:高志博  更新时间 : 2023-12-13  浏览量:49

  一、

  离婚后无法负担抚养费如何应对法律困境

  离婚后无能力支付抚养费的办法:若支付方具有其他财物的,可以通过财物抵扣抚养费。若无财物的,双方可以就抚养费进行协商解决。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

  离婚后抚养费纠纷适用诉讼时效吗

  找法网提醒您,抚养费没有诉讼时效限制的,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对方可以追偿抚养费,包括起诉的手段,民事纠纷不适于民诉法的诉讼时效,子女可以索要,可以更好的保障抚养子女一方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三、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在哪里起诉

  离婚后,请求支付孩子抚养费的,可以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判决后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可以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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