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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吸收合并的公司怎么样处理
来源:程美玲律师
发布时间: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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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被吸收合并的公司处理方法是解散,由当事人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吸收合并后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是新设的公司来承担。

一、

被吸收合并的公司怎么样处理

  被吸收合并的公司解散,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清偿债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二、

公司吸收合并后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吸收合并后,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提醒您,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购受企业以支付现金、发行股票或其他代价取得另外一家或几家其他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继续保留其法人地位,而另外一家或几家企业合并后丧失了独立的法人资格。


三、

企业合并涉及到的税种是什么

  1.契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2.印花税以合并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3.企业所得税一般税务处理: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公允价值确定;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4.增值税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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