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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处理事故需要车主去吗
来源:王玉科律师
发布时间:2023-12-08
浏览量:1528

  一、

  车辆处理事故需要车主去吗

  车辆处理事故不一定需要车主去。

  如果本人无法前往的,需要写一份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车辆管理所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

  交通事故处理需要多久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处理至少需要10天。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三、

  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3.交通部门对违反交规责任人处罚;

  4.赔偿调解;

  5.向人民法院起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


以上内容由王玉科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王玉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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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王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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