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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哪一条规定
来源:朱恺律师
发布时间: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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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不签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第十六条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法条中明确规定了建立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不给辞工的处理办法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一、

不签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哪一条规定

  不签劳动合同违反的法条:

  《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

不签劳动合同不给辞工怎么办理

  不签劳动合同不给辞工的处理方式是: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一般情况下,不签劳动合同的,应以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不签劳动合同的仲裁时效

  不签劳动合同的仲裁时效是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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