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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合同是否属于负责诈骗行为
来源:顾倩律师
发布时间:2023-12-07
浏览量:37

  一、

  未履行合同是否属于负责诈骗行为

  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不算是合同诈骗,而是合同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

  合同履行的原则

  找法网提醒您,合同履行的五个原则内容如下:

  1.实际履行原则,即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的标的履行。

  2.协作履行原则,即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中应相互协作,讲求诚实信用。

  3.经济合理原则,即当事人履行债务时,要讲求经济效益,要从整体和国家的利益出发。

  4.适当履行原则,即当事人应按照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全面、正确的履行债务,故又称全面履行或正确履行原则。

  5.情势变更原则,即合同成立后至履行前、发生当事人在订约当时所预料不及的客观情况,致使按原合同履行显失公平时,当事人得不依原合同履行、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三、

  合同的履行主体有哪些

  合同的履行主体有:

  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或者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

  2.合同的债权或者债务依法进行转让的,则合同的履行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

  合同履行主体不仅包括债务人,也包括债权人。因为,合同全面适当地履行的实现,不仅主要依赖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同时还要依赖于债权人受领履行的行为。

  因此,合同履行的主体是指债务人和债权人。除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性质上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履行的债务以外,履行也可以由债务人的代理人进行,但是代理只有在履行行为是法律行为时方可适用。找法网提醒您,同样,在上述情况下,债权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代为受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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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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