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规定适用于服刑人员的离婚财产分割
作者:寿玲 更新时间 : 2023-12-07 浏览量:44
导读:
适用于服刑人员的离婚财产分割方式是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分割,无约定的情况下,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
有哪些规定适用于服刑人员的离婚财产分割
服刑人员的离婚财产分割是按照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式进行分割,具体是,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
离婚财产分割公证流程
1.双方必须共同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
2.当事人将准备所需要的材料交给公证员审查,公证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后,夫妻签字确认。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进行提问,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三、
离婚财产起诉费谁承担
离婚财产起诉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胜诉方自愿承担的外,诉讼费的支付主体应当为败诉方,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