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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财产的分割是哪些
来源:章进律师
发布时间:2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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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非法同居财产的分割是按照双方对共有财产所占的份额进行分割。非法同居财产是否需要公证,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确定。同居财产分割协议应当包含的内容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等。

一、

非法同居财产的分割是哪些

  非法同居关系的财产如果是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解决。如果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不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

非法同居财产分割需要公证吗

  可以不进行公证,也可以进行公证。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度及所得财产的分配方法、原则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结婚前,男女双方可以依法到公证机关对各自的财产、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问题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将会得到法律直接认可。财产是否要公证还是要看夫妻或恋人的态度,纯属自愿,法律上没有强迫之意。

三、

同居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

  同居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如下:

  1.双方的姓名、住址、年龄、婚姻状态、身份证等身份信息;

  2.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以及分割情况;

  3.同居期间子女的抚养情况;

  4.协议时间;

  5.双方的签字盖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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