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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与同居存在哪些联系和差异
来源:许国强律师
发布时间:2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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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事实婚姻与同居存在的联系有事实婚姻是以同居为基础,二者的差异是构成要件不同,事实婚姻要求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居行为可能会涉及重婚罪。

一、

事实婚姻与同居存在哪些联系和差异

  事实婚姻与同居存在的联系是事实婚姻是以同居为基础的。

  事实婚姻与同居的差异是:构成要件不同,事实婚姻要求男女双方必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同居无此要求。身份关系不同,事实婚姻,男女双方视同夫妻关系,所生子女视为婚生子女;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具有夫妻的身份关系,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

二、

同居行为是否会涉及重婚罪

  同居行为可能会涉及重婚罪,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或登记的,可以算作重婚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

同居债务可以转让吗

  能转让,但是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让第三人无效。债权债务不清不可转让,债务转让三方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应当考虑以下情况:无论是合同义务的全部转让还是部分转让,都要有债务转让的协议,而且协议必须要征得债权人的同意,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生效。

  找法网提醒您,债务是可进行债务转让的,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债务不能转移。约定债务转让的以债权人同意为必要条件。产生了新的合同关系,转移前之合同关系消灭,转移后的合同关系产生。合同主体已经变更,第三人成为合同当事人,符合生效条件即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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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许国强
  • 执业律所:
    河北沧州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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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30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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