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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回娘家

作者:姜世鹏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3-12-05 10:46 浏览量:99

导读:

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回娘家,当事人迁移户口的时候,应当向原户籍地派出所递交户口迁移申请书等。女方离婚后迁移户口需要的材料包括落户申请,本人的身份证件等。

一、

能否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回娘家

  离婚后户口可以迁回娘家。以离婚投靠父母为由,向原户籍地派出所递交户口迁移申请书,同时递交身份证、离婚证或判决书、户口本、户籍证明等证件,开出户口迁移准迁证。然后到现户籍地派出所迁出户口,再回到原户籍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

女方离婚后迁移户口需要哪些资料

  女方离婚后迁移户口需要以下资料:

  1.落户申请;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5.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


三、

离婚后不愿迁移户口怎么办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后一方户口拒不迁出的,可以由男女双方自行协商。根据有关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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