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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后能否不赡养父母
来源:吴金玲律师
发布时间:2023-12-04
浏览量:86

导读:

放弃继承权后不能不赡养父母,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义务。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成年子女应当从父母年满60岁时开始赡养。但如果父母在不满60岁时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此时应当赡养。

一、

放弃继承权后能否不赡养父母

  放弃继承权后不能不赡养父母。

  赡养义务是法律给子女规定的强制性义务,是不能免除的。法定赡养人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保护的义务。申请赡养费的条件要求满足:子女已成年且拥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子女具有负担能力;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等法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

赡养义务从什么时候开始

  找法网提醒您,赡养义务开始赡养义务一般在父母年满60周岁的时候开始。但若父母在前述年龄之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可随时主张其成年且具有赡养能力的子女承担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三、

可以不支付赡养费的情形

  父母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如果被害子女自愿赡养的,法律并不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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