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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案件公安机关能不能直接受理起诉
来源:郭志强律师
发布时间:2023-12-04
浏览量:35

导读:

侵占案件公安机关是不能直接受理起诉的,应该由案件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公安机关并不享有管辖权。侵占案件的处罚标准是构成侵占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若是侵占数额巨大的,会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

侵占案件公安机关能不能直接受理起诉

  侵占罪派出所不能立案。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侵占罪是属于告知才处理的刑事犯罪,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的,该类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找法网提醒您,任何情况下公安机关对此没有管辖权,不能立案,如果立案,发现属于侵占罪后,应当撤销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诉。

二、

侵占案件的处罚标准

  侵占罪的处罚标准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三、

侵占案件多久能结案

  侵占罪是自诉案件,根据刑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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