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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罪如何认定
来源:华开建律师
发布时间:2023-11-29
浏览量:56

导读:

内幕交易罪的认定要素是行为人故意违反规定泄露内幕信息,且具有严重情节,侵害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内幕交易罪的立案标准是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500000元以上;多次泄露内幕信息等。

一、

内幕交易罪如何认定

  内幕交易罪的认定要素如下:

  1.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和证券、期货投资人的合法利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有关法规,在涉及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正式公开前,利用自己所知的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买卖,或者建议其他人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买卖,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定主体,是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即内幕人员。所谓内幕人员,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依故意构成。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故意的内容,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或他人内幕交易行为会侵犯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管理秩序,却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二、

内幕交易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内幕交易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

  4.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

内幕交易罪怎么量刑

  提醒您,内幕交易罪的定罪量刑:如果是证劵知情人员、非法获取内幕的信息人员,泄露证券、期货交易信息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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