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桂律师亲办案例
您的家庭财富可能被意想不到的风险掏空,被强制执行导致财富大量流失了
来源:马华桂律师
发布时间:2023-11-25
浏览量:38

您的家庭财富可能被意想不到的风险掏空

故事3 您被强制执行导致财富大量流失

很多人担忧被强制执行,实际上如果您做好风险隔离和安排,作为中产阶层的人士,强制执行客观上是最难以导致您财富大量丧失的风险!

心高气傲离婚分产,盲目投资损失巨大

一位企业家先生做蜂蜜和美容产品生产、销售生意,2007年登记在自己和亲人名下的北京、上海房产有8套,2010年跟女助理发生关系生了一个女孩儿,跟妻子离婚分走了4套房产和1亿元财富。2018年汪先生所持数家企业账户共有约1亿的现金流,企业租赁场地还有可能被征收拆迁的预期。企业家经营过程中缺乏对经济、金融周期和法律风险有非常充分经验的团队建设,内心本着中国经济会持续快速发展,有大举扩张经营的心态,所谓“人一有钱了心就更大更野。在蜂蜜和美容产品利润大幅下降,且零售业发展方向转向线上之际,决定大举投资线上推广。数家公司铺了十多个淘宝、京东和天猫等店铺,还大举进入直播和网红带货市场,跟100多位女网红签订合约。然而可能因心作祟,汪先生跟网红所签订的合约有巨大漏洞在大量资本投入获得一定流量后,网红们纷纷被其他公司以更好待遇挖走汪先生公司几乎无法获得可观的赔偿。因广告宣传和产品质量等问题,汪先生公司经历数次诉讼,被司法判决大额赔偿,且损坏了商誉价值。

复婚复产,赌光夫妻家庭财产

2019年跟原来的妻子复婚。汪先生经营的公司没有做好风险隔离架构,公司重要的专利、品牌等资产因集中持有在被告公司而冻结和拍卖,公司和家人、亲属名下在北京、上海的6套房产因涉及诉讼和抵押贷款都被拍卖。目前汪先生背3千万债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2021年被法院追讨执行款汪先生担心自己曾有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行为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汪先生凭借自己是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身份,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大量侵占公司利益的涉刑事行为,正在被公司其他股东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和调查,可能未来会被移交公安立案处理。汪先生因无知和无畏,将自己整的焦头烂额。

其实法院执行过程中存在诸多难题,客户或被执行人相对容易做好财富执行风险规划,只是汪先生不知道!另一方面,您知道当前我国执行案件中回款实际有多么难吗?

有一位朋友作为员额法官告诉我,他4年作为执行法官的时间内,直接承办执行案件1360余件,不少标的为几百至几千万标的甚至上亿以上标的执行到位标的金额仅8千万元,平均到每件案子执行回款仅为不到6万大部分执行案出现被执行人拒不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或者无能力履行等情形,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得到实现。当前执行难是全国法院系统都存在的问题,是为全社会所共知的事实。所谓“蜀道难难于上青天,执行难难于攀蜀道”。

执行回款难您知道吗?具体表现在哪里?

实践中,法官对执行中违法和拒绝执行的案件大多仍然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罚款、拘留了事,震慑力度不够,拒绝履行民事判决执行罪案件进入到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很显然实务中适用不够,震慑力度便不够

可供执行财产与夫妻、家庭共同财产难分割、难确定。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和线索是案件是否得于顺利执行完毕的关键。在查到被执行人财产和线索后,如何确定可以执行的财产才是最关键的问题,民事执行中财产的确定和处理也是一大难题。如何在执行中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与夫妻、家庭共同财产分割、区分,是否可执行被执行人配偶共有的共同财产及执行家庭共同财产中属于被执行人或其夫妻所占有的份额法律没有作出规定,在执行实践中执行夫妻共同财产难分割、难确定、难变现夫妻是一个共同体,在产生执行案件的时候,如果只能执行法律文书上确定的应该履行义务的夫妻一方,那么在执行过程中就会出现执行人员在银行查到被执行人的另一方财产,因不是被执行人而无法执行更何况在执行之前夫妻可能先办理了离婚手续,将夫妻之间的财产和债务作了再分配和隔离处理,这是真实的现状。

应对方法

做好家庭财产规划,提前做好婚内及离婚财产规划,家庭债务风险规划,隔离一部分非责任财产出来,永不被执行。

法律允许企业家承担有限的责任从事经商活动,于是出现了有限责任公司制度,信托即是这种类似的制度,允许您分理处一部分财产用于家庭的生活和传承,不再作为您的个人财产而永恒地不再被强制执行,合法而且合理。

企业与家业做好区分和风险隔离请专业团队做好家庭财富管理传承的规划,合法地提前隔离出一部分非责任化财产用于家庭生活使用,该部分财产不必承担家庭再负债务导致的可能损失或风险,比如合理的信托+保险或者多层次合伙企业和公司架构。

财富隔离功能较强的工具有公司、信托和特别设计的保险及保险信托,您一定要善用。这一切合理合法技术的基本思维,本书会教给您,具体落地,您需要咨询和适用财税法的综合团队。

应对强制执行,提前的不违法的方法不少,只是您没找到正确打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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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马华桂
  • 执业律所: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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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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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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