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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的股票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来源:李艳律师
发布时间:2023-11-22
浏览量:38

导读:

婚前购买的股票属于个人财产的,离婚后不分割,结婚后股票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无法协商的,可以由法院判决。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材料是身份证明、财产所有权证明、婚前财产协议等。

一、

婚前购买的股票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该股票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但是一方结婚后对于股票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对股票的收益有均等分割的权利。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

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材料

  提醒您,婚前财产公证需要的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有结婚证的也要带上结婚证。

  2.与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协议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婚前财产协议公证的文本和电子版。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协议上的签名和订约日期需要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在公证员当面签字。


三、

婚前财产协议约定无效的情形

  婚前协议无效的情况是以下情形: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婚前协议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婚前协议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婚前协议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婚前协议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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