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期间被传讯问些什么
作者:孙新盈 更新时间 : 2023-11-21 浏览量:273
导读:
取保期间被传讯问的事项主要是案件的证据、事实等。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在此期间司法机关会对案件进行侦查。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为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会为怀孕的妇女等。
一、
取保期间被传讯问些什么
取保期间被传讯问些以下事项:
核实案件事实、证据、证人证言。
取保候审是因为羁押期限已满,但是案件尚未办结,所以才采取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有权在需要嫌疑人配合调查的时候传讯嫌疑人,嫌疑人必须及时到案。
二、
取保候审的期限
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
取保候审的条件
取保候审需要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的;
2.当事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3.当事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4.当事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还没有办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