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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定金是否仍然有效
来源:郑四海律师
发布时间:2023-11-20
浏览量:91

导读:

合同无效定金一般是无效的,但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合同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恶意串通,利用合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一、

合同无效定金是否仍然有效

  主合同无效定金约定一般是无效的。但若该定金约定是为了保障合同生效的立约定金的除外。因为定金约定作为一种担保约定具有从属性,是依附于主合同的从属合同,主合同被认定无效,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也当然归于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

合同被认定无效的几种情况

  合同无效的情况如下:

  1.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

  2.违背公序良俗;

  3.合同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

  4.意思表示不真实;

  5.恶意串通,利用合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的解决方案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的解决方案有:

  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由上述机构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是否恶意串通,以及合同的内容是否违法、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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