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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作者:王倩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3-11-20 11:33 浏览量:289

导读:

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根据合同是整体无效还是部分无效进行确定,若合同只是部分无效的,则不影响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效力;若合同整体无效的,则违约条款也随之无效。

一、

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该无效合同只是部分无效,不影响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效力的,则除了那部分无效条款之外,其他部分可以生效;但若合同属于整体无效的合同,则合同的违约责任的条款也一样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

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的合同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三、

合同无效后要求赔偿有时效吗

  因合同无效请求赔偿,应适用诉讼时效3年的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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