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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和解后可以撤案吗
来源:李勇律师
发布时间:2023-11-17
浏览量:73

  一、

  刑事案件和解后可以撤案吗

  刑事和解后一般是不可以撤案的,只有符合以下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撤案:

  1.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

  刑事诉讼包括哪几个阶段

  刑事诉讼包括以下3个阶段:

  1.侦查阶段。普通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贪污、渎职案件由检察院侦查,监狱、军队、铁路、森林、海关等部门负责其职权范围内的刑事案件侦查;

  2.审查起诉阶段。由人民检察院负责。期限为一个月,可延长半个月;

  3.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或者各专门法院负责。期限是二到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职能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三、

  刑事诉讼要交诉讼费吗

  找法网提醒您,刑事案件没有诉讼费,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也不收取诉讼费。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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