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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哪些法定情形下会无效
来源:黄晓斌律师
发布时间: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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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会无效的法定情形主要包括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建筑施工合同不是书面形式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是工程范围、建设工期、结算、竣工验收等。

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哪些法定情形下会无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以下法定情形下会无效:

  1.未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建筑施工合同;

  2.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3.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未按照规定订立相关文件的;

  4.其他情形。

二、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的质量、造价;技术资料的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以及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条款等。

  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三、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纠纷法院多久立案

  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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