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峰律师
李旭峰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高级合伙人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茂名

专业领域:刑事案件 合同纠纷 公司企业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 建筑工程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35-0007-9622

接听时间:08:00:00-23: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茂名律师 > 茂南区律师 > 李旭峰律师 > 律师文集

对于参与非法集资的员工应该如何处理

作者:李旭峰  更新时间 : 2023-11-15  浏览量:70

导读:

对于参与非法集资的员工的处理是员工对非法集资知情,并且帮助公司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一般认定为是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若对对非法集资不知情,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

对于参与非法集资的员工应该如何处理

  如果非法集资的员工帮助公司直接向公众吸收存款,从中收取返点费、佣金、提成,则公司员工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如果员工对非法集资不知情,一般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

非法集资的钱用来投资合法吗

  非法集资的钱用来投资不合法,非法集资的投资人如果参与了非法集资活动的,一般是违法犯罪的。但如果投资人是受非法集资行为人的欺骗而投资的,则为受害人,是不违法的。提醒您,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


三、

非法集资标准是多少钱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以上内容由李旭峰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旭峰律师咨询。

李旭峰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茂名

专业领域:刑事案件 合同纠纷 公司企业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 建筑工程

手  机:135-0007-9622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3:00:00)